推广 热搜:   学车  驾驶  知识  驾考  方法  汽车  科目二  开车  小白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石家庄 保定 沈阳 大连 哈尔滨 南京 无锡 苏州 杭州 宁波 福州 厦门 济南 武汉 广州 深圳 成都 安顺 西安 青岛 长春 合肥 长沙 南宁 南昌

超车道是哪条 超车道可以行使吗

   日期:2024-10-28     来源:www.anqinghui.com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不能长期 在超车道行车。超车道坐落于高速公路最里面(左面)车道。只有道路达到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按时,才设超车道。超车道是高速公路上为超车汽车和行车速度达到需要的汽车提供行驶的道路,但有的驾驶员开车时长期占用超车道,使得原本需要用超车道超车的车只能从行车速度相对较低的行车道超车。如此一来,想超车的车子与其速差加强,被迫从行车道超车时,加强了与原本在行车道上行驶的汽车之间的速差,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依

不能长期 在超车道行车。

超车道坐落于高速公路最里面(左面)车道。只有道路达到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按时,才设超车道。超车道是高速公路上为超车汽车和行车速度达到需要的汽车提供行驶的道路,但有的驾驶员开车时长期占用超车道,使得原本需要用超车道超车的车只能从行车速度相对较低的行车道超车。如此一来,想超车的车子与其速差加强,被迫从行车道超车时,加强了与原本在行车道上行驶的汽车之间的速差,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依据2004年5月1日推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条例》,“超车道”一说早已被取消:

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方法》第十条规定:“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辆行驶方向左边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2、第三条车道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同时规定,最左边一条车道只有在超车时才能用,故称之“超车道”。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行驶。” 超车后要准时驶回行车道,长期占用超车道是违章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推行条例》推行后,上述规定废止,取消超车道、行车道后,法规并没根据以前的模式就各条车道作出明确概念,只不过对各条车道的行驶速度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驾驶证网(JIAZHAO.COM)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行车速度不能超越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行车速度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行车速度不能超越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辆不能超越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能超越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边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边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行车速度与上述车道行驶行车速度的规定不同的,根据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行车速度行驶。

超车道坐落于高速公路最里面(左面)车道。只有道路达到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按时,才设超车道。超车道是高速公路上为超车汽车和行车速度达到需要的汽车提供行驶的道路,但有的驾驶员开车时长期占用超车道,使得原本需要用超车道超车的车只能从行车速度相对较低的行车道超车。如此一来,想超车的车子与其速差加强,被迫从行车道超车时,加强了与原本在行车道上行驶的汽车之间的速差,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依据2004年5月1日推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条例》,“超车道”一说早已被取消:

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方法》第十条规定:“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辆行驶方向左边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2、第三条车道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同时规定,最左边一条车道只有在超车时才能用,故称之“超车道”。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行驶。” 超车后要准时驶回行车道,长期占用超车道是违章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推行条例》推行后,上述规定废止,取消超车道、行车道后,法规并没根据以前的模式就各条车道作出明确概念,只不过对各条车道的行驶速度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行车速度不能超越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行车速度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行车速度不能超越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辆不能超越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能超越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边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边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行车速度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行车速度与上述车道行驶行车速度的规定不同的,根据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行车速度行驶。

 
打赏
 
更多>同类驾考宝典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驾考宝典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